规划计划
《河北省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年)》 冀政办函[2014]48号
河北省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年)
(冀政办函[2014]48号 2014年5月5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2013-2020年)》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 〔2012〕2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安全第一、绿色消费和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以旅游休闲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旅游休闲公共服务和政策措施为保障,积极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促进全省旅游休闲规模扩大和品质提升,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总收入超过2500亿元,全省旅游休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到2020年,旅游休闲产业规模力争进入全国前列,现代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
二、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
(一)城市旅游休闲设施。按照 “宜居宜业宜游”的要求,围绕城市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系统,加强城市综合公园、主题公园、绿道绿廊及特色街区、城市广场等设施建设和维护,为城乡居民旅游休闲创造良好条件。突出地方文化与自然特色,加大纪念广场建设,使其成为旅游休闲活动开展、城市文脉承载的重要场所。以城市历史文化、特色街区、滨水空间等为依托,完善旅游休闲功能,加大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商业休闲街区、旅游休闲综合体和滨水休闲街区建设。结合城市休闲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景观照明系统,发展夜间演艺项目,使游客能够体验城市风情、感受文化气氛、品味夜间休闲。
(二)环城游憩带。在城市周边 (车程在1个小时左右,以一日游为主)依托自然山水、特色旅游村镇和特色产业,打造环城游憩带。利用自然山水景观,加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旅游休闲区建设。围绕特色旅游村镇,以观光游览、农业休闲、乡村度假、民俗体验等为主题,建设一批农 (渔)家乐、生态园、休闲农场等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特色休闲氛围的乡村旅游休闲区。开发一批特色产业观光、体验、购物、科普等相关旅游休闲产品,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打造一批特色产业旅游休闲区。依托城市周边旅游休闲资源,完善引导标识,配套旅游休闲服务设施,打造连接城乡的风景路慢行旅游休闲系统。
(三)特色旅游村镇。依托当地资源、区位条件和市场需求,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型、农耕 (牧渔)体验型、景区带动型等特色旅游村镇发展。挖掘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风俗和生产生活特色,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以及民居、街道等古老建筑的保护利用,着力打造历史文化型特色旅游村镇。以山水风光、田园生态、现代农业园等为依托,增强亲和性、知识性、参与性等体验内容,拓展和提升休闲度假功能,着力打造农耕 (牧渔)体验型特色旅游村镇。以景区周边村镇为依托,以农家乐为重要载体,突出乡村生活特色,增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功能,着力打造景区带动型特色旅游村镇。
结合“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引导特色旅游村镇推进庭院改造、美化绿化,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构建优美的乡村旅游休闲环境。提升特色旅游村镇的市场化、信息化程度,重点建设包括农家乐在内的网上预订系统。
(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注重提供针对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在交通工具中设置特殊人群专区专座。在公共厕所设置残疾人坡道及残疾人厕位、母婴厕位、老年人厕位和儿童厕位。在游客中心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备置轮椅和拐杖,为儿童备置儿童车。在街区、景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建设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语音、盲文提示等无障碍信息服务。
三、旅游休闲产业发展
(一)旅游休闲目的地建设
1.培育景区型、旅游城镇型和城市型旅游休闲目的地。推进旅游景区与周边旅游休闲资源的有机整合与产业聚集,建设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文化娱乐、康体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旅游休闲区,向集 “食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于一体的景区型目的地发展。重点打造坝上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区、崇礼—赤城冰雪温泉度假区、桑洋河谷葡萄酒文化休闲区、秦皇岛—唐山湾滨海度假区、山海关文化休闲度假区、北戴河休疗养生基地、渤海新区湿地生态旅游基地、保定白洋淀、白沟和温泉城休闲区、涞水—易县—涞源旅游区、西柏坡红色旅游区、衡水湖生态旅游休闲区、邢台百里太行旅游区、邯郸太行三峡旅游区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景区型目的地。
加快正定古城、永年广府古城、蔚县暖泉古镇、井陉天长古镇、涉县固新镇、武安冶陶镇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化旅游资源富集县 (区)向旅游休闲目的地转变。在保护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地方文化特色,融入文化元素,打造城镇特色风貌,并通过产品开发、项目建设、活动开展,形成独特的旅游品牌,建设特色鲜明的城镇型旅游休闲目的地。
全面提升秦皇岛、承德、廊坊、石家庄等城市的旅游休闲功能,将旅游休闲产业融入城市发展战略。秦皇岛市通过塑造城市个性化、国际化,全面提升休闲质量,打造 “渤海休闲之都、生活品质之城”。承德市通过城市休闲商务区的建设,突出皇家、生态特色,构建 “大避暑山庄”,建成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廊坊市全面对接和融入京津商务与生活休闲,巩固成本领先和产品差异优势,形成规模经济和聚集效应,建设商务休闲城市。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正定古城保护、新区新城镇建设和环城游憩带开发,积极发展文化、体育、购物、会展、夜经济、休闲农业等业态,建设冀中南中心旅游城市。其他各市要通过不断完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特色城市景观、营造城市人文环境、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旅游休闲功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打造城市型旅游休闲目的地。
2.完善提升目的地旅游产业要素。加快省内旅游公路建设,选择合适路段开发滨海风景道、太行山风景道、燕山-长城风景道、草原风景道以及绿道等特色道路,增开旅游城市与主要客源地的航班和旅游列车,根据地域特色提供观光小火车、骑马、游船、观光飞机等特色交通,构建以公路交通为主,以航空、铁路、水运为辅的现代立体交通网络。在旅游城市的火车站、汽车站、公共广场等人流聚集地,建设大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交通换乘、咨询投诉、宣传展示、旅游接待、餐饮购物等方面的服务;在交通道路沿线合理布局旅游综合服务区,统一标识,配套咨询服务台、通信设备、旅游商品部、游客休息处、停车场等设施,增强旅游综合服务功能,为日益增长的自驾游和自助游游客提供便捷。在保证饮食安全、卫生的基础上,开发特色餐饮、标准快餐、风味小吃、文化主题餐厅、时尚休闲吧和酒吧街等风格多样的餐饮系统。发展家庭旅馆、经济型酒店、连锁酒店、休闲度假村、自驾车营地和帐篷营地等住宿接待设施,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合理布局旅游购物设施,加强休闲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和主题购物公园等特色购物场所建设。
(二)旅游休闲产品开发
1.休闲度假产品。充分发挥我省环京津的区位优势和山、海、城、湖、草原、湿地、历史文化及工农业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引进休闲度假项目,重点开发森林氧吧、草原度假、避暑度假、海水浴场、海洋公园、海滨婚礼、沙滩运动、艺术园区、摄影基地、养生疗养、主题游乐等现代休闲度假产品。
2.都市休闲产品。塑造城市独特的人文环境和景观环境,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旅游管理、接待、集散和辐射中心功能,提供商务、购物、会议、展览、度假、节庆、主题公园、修学、美食、文化、体育等都市旅游休闲产品。
3.乡村度假产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点(户),推出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农家小院、乡村酒店、休闲农庄、采摘农园、农业科技馆、特色产业聚集地、民俗体验基地和乡村休闲度假基地,开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体验性休闲活动。
4.体育运动产品。大力开发滑雪、徒步、武术、驾车、骑行、竞技运动、露营、滑沙、滑草、马术、高尔夫、漂流、溯溪、游泳、滑翔和跳伞等体育运动产品,建设滑雪场、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和山地运动公园等户外运动基地。建设专业的运动训练基地和符合比赛标准的运动场所,积极争取国家级或国际性品牌赛事落户我省,支持张家口与北京联合申办冬奥会。
5.康体养生产品。大力开发以温泉为核心的水浴水疗产品,围绕环首都、环渤海、冀中南、白洋淀、塞北五大温泉产业聚集区,重点培育霸州、固安、赤城、遵化、北戴河、唐山湾、平山、白洋淀和茅荆坝等精品温泉度假区,注重引入新型温泉休疗方式,引导温泉开发档次与类别的差异化。发展医疗保健、美容美体、体育健身和休养疗养等产品,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
6.红色旅游产品。做好现有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全面推进西柏坡、白洋淀、129师司令部旧址、前南峪及抗日军政大学陈列馆、冉庄地道战遗址、城南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狼牙山、乐亭李大钊纪念馆与故居等龙头景区建设,积极创作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演艺、影视和动漫等文化创意产品,精心组织红色旅游节庆、展示等活动。加强与周边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资源的整合,构建符合现代休闲需求的综合性旅游区,形成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红色旅游品牌。
7.文化娱乐产品。充分发挥全省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优势,引导支持地方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村、名镇,加强文化旅游休闲产品的综合开发,打造大型文化旅游休闲综合体项目,建设一批文化村镇、创意示范园、文化产业园区、影视产业基地、网游旅游体验园区、微主题博物馆和文化主题餐饮住宿设施等。引导和推动文化企业进入旅游市场,提升休闲娱乐设施,开发更多的文化休闲产品,重点打造秦皇岛 《海上生明月》、张家口 《大好河山》、承德 《康熙大典》、蔚县 《火树金花》和保定《印象野三坡》等旅游演艺品牌,让文化活起来、动起来。
8.展览购物产品。扶持一批旅游商品生产骨干企业,建设多个区域性旅游商品研发基地,以文化挖掘和技术创新为中心,提高旅游商品设计和生产能力,大力培育名牌旅游商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贸品牌。以体验化和综合化为发展方向,重点建设辛集国际皮革城、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白沟新城、易砚文化创意产业园、安国药市、唐山陶瓷购物街、怀来/昌黎葡萄酒庄、香河家具城、大营皮草城和清河羊绒基地等旅游休闲购物基地。各市、旅游重点县 (市、区)要重点开发至少1个综合性主题特色旅游商业街区或购物旅游综合体。
9.科普教育产品。提升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工农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的科普教育功能,建设一批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基地旅游、现代科技园区旅游、科技场馆旅游和动漫园区旅游,建设科技旅游示范区。注重开展青少年科普夏令营、冬令营和修学旅游等活动。
10.节事活动产品。采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做强一批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旅游节事活动,重点发展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崇礼国际滑雪节、廊坊国际热气球节、中国承德文化旅游节、中国秦皇岛葡萄酒文化旅游节、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太行山文化旅游节、张北草原音乐节、邯郸太极拳运动大会、沧州武术节、狼牙山登山节和风景名胜区摄影赛等。
(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将旅游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促进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区域旅游环境。推进旅游与工、农、林、商、文化、体育、科教的对接,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目的地、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影视基地、商业休闲综合体、特色购物基地、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发展房车、景区观光车、高端游艇游船、景区索道、旅游飞机、游乐设施、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户外活动用品和卫星导航等旅游装备制造业,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四、旅游休闲公共服务
(一)交通服务
1.旅游公路。提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与重要旅游景区的通达性。实现5A 级景区通高速公路,4A 级景区通二级以上标准公路,其他景区及特色旅游休闲村镇通公路。
按照风景道和城镇绿道绿廊建设的要求,完善旅游公路的休闲功能。推进道路沿线绿化美化,培育周边生态景观;有条件的要增设自行车道,在沿途山地、河溪、湖泊、海滨、草原等风景优美处设立观景台及游径;在沿途建设驿站、汽车营地、农家乐、野营野餐区等配套服务设施。
2.集散中心与公共交通服务。11个设区市各建1至2个旅游集散中心,开通市区到环城游憩带内各景区的旅游公交车,到市域5A级景区的旅游专线。
3.旅游交通标识。推进通往景区及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建设,完善重要交通节点、换乘点等的旅游交通导览图,打造规范、简洁、实用、国际通行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
(二)信息服务
1.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按照国家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要求,在省内各地机场、车站、客运码头、中心广场、休闲街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线出入口及景区景点等游客集散地建设不同规模、风格多样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
2.旅游服务热线。完善以旅游咨询、宣传推广、旅游投诉、旅游救援和政策发布为基本内容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将其纳入961890群众服务热线体系,实现咨询服务的互联互通。
3.旅游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建立旅游信息数据监测分析系统,通过游客流量统计,实时获取交通流量、路况、拥塞、事故、安全等交通信息和服务信息,定时进行信息披露。
4.旅游网站。完善包括旅游政务、资讯、虚拟体验和在线预订等专业功能的河北旅游网站体系,扩大旅游知名度和旅游销售渠道。
5.智慧导游。推进旅游休闲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建设现代自助导游系统。利用云计算、无线通信、全球定位、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借助车载、手机等便携的终端设备,为游客特别是自助游游客提供实时定位、地图导游、电子门票、服务产品查询与购买、自助导游讲解、游线推荐和求助求救等服务。
(三)安全保障与救援服务
1.应急预案。制定河北省旅游休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统一指挥、部署旅游休闲活动中突发的自然灾害、交通运输事故、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事件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应急保障等工作。
2.安全救援。建立旅游休闲安全救援指挥中心,以医院、公安、消防、武警等与救援行动直接相关的机构组成旅游安全救援机构,由景区景点、旅游企业、旅游管理部门及社区组成旅游安全救援的协助机构。
3.安全卫生保障。建立旅游休闲治安联勤机制,在休闲街区、景区景点、交通枢纽、服务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立警务中心或治安办公室,配备治安力量,全力维护旅游治安秩序稳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四)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建立以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旅游企业和旅游培训中心为主的旅游休闲人才教育体系,加快培养旅游休闲亟需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服务一线的技能型人才。聘请国内外知名旅游专家、学者授课或讲座,提高景区等场所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技能。
五、政策措施
(一)保障旅游休闲时间。落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
(二)改善旅游休闲环境。稳步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市政公园等免费开放,其他的城市休闲公园限时免费开放,稳定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并逐步实行低票价。落实对未成年人、高校学生、教师、老年人、现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
开展 “河北人游河北”活动,鼓励旅游休闲企业对本省居民打折优惠;由行业协会牵头,成立 “全省旅游休闲定点单位”联盟,对本省居民旅游休闲给予折扣优惠,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定点单位优先支持;鼓励省内旅游景区景点在 “5·19中国旅游日”对公众免费开放或另设免费开放日;鼓励景区景点推行旅游景区年票制或淡季低票价制。发行 “京津冀旅游一卡通”,凭卡参加旅游休闲活动可获得相应的便利服务和价格优惠。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并将其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三)培育旅游休闲意识。加大公益性宣传力度,在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设立国民旅游休闲公益广告。创新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宣传推介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在全省深入开展 “培育旅游休闲意识,创造健康美丽人生”活动,引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充分发挥各级群团组织优势,激发全民参与旅游休闲的兴趣与热情。
(四)提升旅游休闲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健全省内旅游休闲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实现景区、旅行社、饭店以及旅游购物、娱乐等服务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健全旅游休闲活动的安全、秩序和质量的监管体系,完善国民旅游休闲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旅行社与导游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倡导诚信旅游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休闲市场环境。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监、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旅游休闲投诉渠道,建立公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凡适合面向市场购买的公共服务要尽量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相关部门应加快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政策的制定,在用好现有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 〔200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以及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 〔2012〕32号)等文件精神,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和推进我省旅游休闲产业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
鼓励和支持私人博物馆、书画院、展览馆、体育健身场所、音乐室、手工技艺等民间旅游休闲设施和业态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并严格落实对其在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旅游休闲工作的统筹指导。发展改革和旅游部门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国土资源、教育、工商、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河北省旅游休闲又好又快发展。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规划在本地的实施。
(二)加强规划指导。把国民旅游休闲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的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等规划要统筹考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休闲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加强对各地旅游休闲发展的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编制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县 (市、区)政府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依据,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旅游休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