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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石发改价格〔2015〕900号

信息来源: 价格处    日期:2015-11-20 15:00:54   阅读次数:849次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石发改价格〔2015900

市内各区发改局(物价局),市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52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调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道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将现行的管道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为3.02/立方米。

    二、压缩天然气母站价格

压缩天然气母站价格下调为2.55/立方米。

    三、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

    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为3.5/立方米。

    上述方案,自20151120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维护价格秩序。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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