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申报新建、改造病房床位价格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行费处 日期:2015-06-18 14:44:28 阅读次数:542次
事项名称: |
申报新建、改造病房床位价格 |
设定依据: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病房床位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2】第65号)。 |
申请条件: |
新建、改造病房在完工使用前60个工作日内申报。 |
办理材料: |
1、核定服务价格的请示; |
办理步骤: |
按管理权限经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服务价格。 |
办理地址: |
石家庄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1号楼730室。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联系电话: |
(0311)86688981/86689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