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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高技术产业处    日期:2017-06-27 11:28:29   阅读次数:384次

正定县、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新乐县、赵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7675 号)转发给你们,请督导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编写自评价材料,并认真核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请于714日前将自评价报告一式6份正式行文上报我委,同时提供电子版。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622

 

附件、《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7﹞675 号)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893号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冀ICP备10003992号 点击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