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处室
购销协调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17-01-31 11:00:00 阅读次数:448次
制定全市粮食收支总量平衡(含进出口)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管理;组织指导灾区、水库移民区、贫困缺粮地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工作;提出市级粮食储备规模和布局建议;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指导县(市)、区储备粮管理;负责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应急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粮食购销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工作;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指导和组织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粮食市场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粮食市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