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石发改电力〔2017〕1135号
信息来源: 电力煤炭处 日期:2017-12-12 10:46:23 阅读次数:355次
各县(市、区)发改局(工信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经发局: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报送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7]1605号),组织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本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每个县(市)区选出一个试点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材料(附电子版),于12月18日前报送我委。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区域、建设规模、电压等级、供电范围(面积)、年供电量、投资规模、属于增量配电网还是电网公司以外存量配电资产、是否涉及电网公司的存量资产等。我委将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向省发展改革委择优推荐我市试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召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评审会,并根据会议评审结果,及时向国家报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联系人:彭程;电话传真:86689004
邮箱地址:fgwdlc@163.com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