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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报

石发改资环〔2018〕18号
信息来源: 资环处    日期:2018-01-08 15:07:53   阅读次数:161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我委委托石家庄市节能监察中心于2017年11月1日-12月15日对2014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双随机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县(市、区)节能监察中心联合进行现场检查的方法实施。抽取了19个被检查对象,涉及项目建设单位18家。抽取了9名执法人员,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组成3个检查组。2017年11月5日-12月15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对19个抽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目前已建成试运行项目有4个,在建项目9个,未建项目6个。

二、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表明,已建成试运行和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要求建设、管理和运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总体良好,但是也发现已建成试运行项目存在节能管理措施未有效落实情况。

1.石家庄良村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成后一直由投资方代管,企业存在节能管理机构不落实,设备台账、计量器具台账不完善,能源消耗指标未统计等问题。

2.新华热电供热增容配套新建燃气锅炉工程。现场检查时企业试运行两个月,企业有健全的节能管理机构,项目能源消耗指标未统计。

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项目。企业试运行五个月,存在节能管理机构不落实,设备台账、计量器具台账不完善,能源消耗指标未统计等问题。

三、检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责令石家庄良村南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华热电供热增容配套新建燃气锅炉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项目应尽快落实节能管理机构,完善设备台账、计量器具台账,统计能源消耗指标。我委将在项目正式运行6个月后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能效监察。

各单位要结合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检查,举一反三,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发挥节能审查作用,促进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完成,推动绿色发展。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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