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2017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17年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石家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职,完善行政制度,推进科学决策,规范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有效化解矛盾,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推动“放管服”向纵深发展。一是按照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和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我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制度,设立专用的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和举报邮政信箱等,并在委网站设置专栏对社会公布。二是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清单管理基本要求,向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我委牵头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清单和禁投产项目录清单”制定权限的说明,我委严格遵照两个清单目录,下发通知并通过外网公布进行落实。三是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石政发〔2017〕8号)要求,我委已于4月26日将原市发改委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与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对接,4月30日起正式完成交接,并正常运转。
2.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及时修订并对外公布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行政权责清单,新制定了“罚没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事前事后公示。
3.牵头抓好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市专项行动会议要求,我委主要领导对专项清理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迅速推动此项工作开展。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招投标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我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工作总体要求、组织领导、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对清理工作做出系统安排。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进入5月份自查自纠阶段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清理工作提质提速。建立了项目、问题、整改、处理四个清单和清理问题检查台帐,对1527件问题分类建档,做到每件问题一个卷宗,实行挂帐督办,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按照“将督导检查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的要求,组成多个督导组,多批次一竿子插到底,进行了一系列、多层次的督导检查,加快推动工作进展。四是与省发展改革委、市专项办、市督导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请示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一是统筹部署“双随机”抽查工作。市粮食局并入我委后,对双随机工作进行统筹考虑,针对我委行政执法种类多的特点,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统筹推进我委“双随机”抽查建设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库一单”,并在我委网站上设立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凡是具有行政监管检查职能的处室都应纳入到“双随机”抽查机制范围。2017年,我委各类行政执法处室列入随机抽查事项9项、多部门监管事项3项,基本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三是认真组织随机抽查工作。价检局认真抓好全市电力价格检查工作,从业务骨干培训、检查方案制定到执法人员检查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粮食稽查大队今年组织的随机抽查工作,有方案计划、有检查记录、有情况通报,严格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截止12月31日,委稽察办公室,先后派出11个稽察组对我市利用国家、省、市资金的31个项目进行了稽察,配合国家及省稽察办对我市31个项目进行了稽察,认真贯彻随机抽查理念。
(二)完善决策机制,持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入手,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对事关全局的产业发展布局、重大经济政策、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律师积极参与到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中来,为发展改革中依法行政献计献策。2017年法律顾问代理我委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起,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起,参与对委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3.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认真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委起草的或者负责实施、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含废止1件、修订2件、延期使用1件,按时完成了清理工作。同时,对涉及我委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其中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节约能源监察条例和低碳发展促进条例3件需要修订,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和人大法制办。
(三)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积极抓好 “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石家庄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我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工作,搞好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任务,按要求编制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3项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5个清单和行政执法各类型的流程图等相关材料,其内容涉及23个业务处室,为机关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及时维护行政执法平台录入信息。按照市法制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委行政职能的调整,重新整理完善了我委行政执法相关数据,及时对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上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维护,确保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准确,便于群众进行监督。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印发我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基准配套制度使用;将行政执法处室的考核评议与年度处室工作考核结合进行,提高了行政执法处室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委内执法处室和委属执法单位配置40余台执法记录仪,保障执法队伍做到执法记录全程留痕。
4.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一是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从事行政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要求,禁止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组织我委180名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进行网上培训、考核,严格按照考试合格再颁发证件的要求,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加强学习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按照市法制办《关于清理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通知》要求,今年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工作,有效解决了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并入我委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种类不统一,执法工作监管不顺畅,执法人员底数不清楚等问题。通过清理,共吊销退休、岗位调整、不符合持证条件和区划调整等情况的116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为113名执法人员办理新证件。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有序运行
1.拓宽行政监督渠道。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33件,走访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认真办理政府信箱、门户网站平台网民留言,全年答复处理网民留言270余条,答复处理率达到100%。
2.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我委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通过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委网站上公布了我委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行政权力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等信息,并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完善信息化建设,按要求与省发改委对接,落实《办公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动态管理网上业务协同办公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河北省信访信息系统》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系统运转正常,全年处理信访件4起。突出信息报送时效性,加大报送力度,2017年共向市委、市政府采集报送信息39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信息服务。
3. 做好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我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于2016年4月初上线运行, 同年6月底实现了与省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提前完成了省市政府的要求。该系统在立足信用查询、汇总、评估、“双公示”、“红名单”、“黑名单”、异议处理等基本功能模块的基础上,结合全市重点工作设计建设了农民工欠薪、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司法案件执行、税收、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查询、公示模块。已为我市19万家企业、513家社会组织、7万余名重点人员建立了电子信用档案。
(五)畅通法定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以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重点,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按照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的原则,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17年我委接受复议案件4件,依法作出了复议决议书,没有引起不服上诉案件;被复议案件9件,按时依法作出答辩,9件案件均被维持;被行政诉讼10件,已作出一审判决10件均胜诉;被讼至中院6件,均给予维持;被仲裁1件,已裁决。
2.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的新形式。面对近年来逐年增加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委在以往书面审查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调查力度,针对行政复议案件书面反应不全面的问题,办案人员采取深入基层、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全面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说明,为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抓好“12358”价格举报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的处理。截止目前,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5375件、省局交办举报15件(已办结)、市长公开电话转办332件(已办结),以及接受网上举报97件。接待来访群众164余人次,出动检查人员432人次,退还多收价款6.7万余元。价格举报咨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是:网络销售、停车收费类价格、交通运输收费、物业收费、教育收费等。5月份,根据委工作安排,参加了石家庄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等栏目,接受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宣传了与价格相关的法律法规,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2起,提升了价格监管机构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了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
(六)加强法治培训,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由职能绩效目标、机关建设目标、专项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方案,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以季度检查、重点抽查、中期督查、年终考核、公众评议、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予以考核评价。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周末课堂(学、讲、谋、干、做专题讲座)、专家讲座等学习平台,采取集中学习和分组自学的形式,推动机关干部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今年 9月6日,根据市委《关于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百场法治讲座的通知》要求,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邢秀杰法官,围绕如何行政执法和做好行政诉讼作了“加强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机关”的专题讲座。机关执法处室和委属执法单位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先后举办了电力价格检查、节能监察检查、项目稽察等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党组书记和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带头作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发改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方案》。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的十九大文件,特别是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党章(修正案)、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动全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七)落实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委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贯彻市政府每年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我委的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协调督导,不断推动法治机关建设。
2.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修订我委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委工作职能调整,对执法主体、领导岗位职责、行政执法处室职责等进行重新修订,并对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执法工作职责的,依照责任制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编制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积极参加全市统一部署的“3.15”消费者维权、节能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系列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标语、发放传单、印发宣传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对与发展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有效提升了发展改革依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职能,切实抓好本部门的普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先后5次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普法,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宣传工作更加接地气、贴民心。三是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在委网站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开通法制宣传的微博、微信,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截止12月25日,石家庄“微物价”共发布信息83期281条,阅读、查询量2万余人次,成为法制宣传的一个重要阵地,受到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法制学习培训。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廉政反腐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教育,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尽量避免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效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科技执法装备,建立完整的全过程记录档案,杜绝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审查工作,凡是涉及重大案件的,邀请法律顾问、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召开听证会议,以增加案件的审理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